【深圳商报讯】(记者 徐恬)企业组织员工开展技能培训,政府拿出“真金白银”给企业发培训券。记者昨天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将于9月12日起,启动2016年度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券(下称“培训券”)申领发放试点工作。2016年度培训券总额度为5000万元,符合条件的企业申领培训券额度不超过30万元/家。
哪些企业可以申领?
市委市政府今年出台实施的《关于支持企业提升竞争力的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提升创新能力,加快技能型人才培养,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券发放政策试点,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可根据自身需求申领培训券,并选择本市范围内各定点培训机构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此次启动培训券申领发放试点工作,意味着这一政策正式落地。
试点期间,培训券重点面向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中合法经营的企业发放。申领培训券的企业必须符合5个条件:1.在深圳市注册并合法经营;2.属于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传统优势产业;3.在深圳市依法缴交社会保险费;4.申领培训券时,企业应与培训券拟使用对象(参加培训员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并按规定连续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5.培训的内容应与本企业经营范围密切相关。
申领金额如何规定?
培训券使用范围是什么?据了解,培训券专项用于组织本企业员工参加技能类外部培训或企业内部培训。其中,参加外部培训的,应选择本市(含各区)人力资源部门依法批准设立且评估合格的职业培训机构或本市技工院校、职业学校。组织内部培训的,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属于深圳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的企业;属于用人规模1000人以上(以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人数计算),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确认具备开展内部技能培训条件的企业。
培训券申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据了解,符合条件的企业应制定培训计划,按照人均培训成本据实申领培训券,申领标准最高不超过1000元/人,培训成本低于1000元/人的按实际成本申领。企业申领培训券总人数不超过本企业员工总数的30%(以申领培训券时参加本市工伤保险人数计算),申请培训券额度不超过30万元。
属于建设有深圳市级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技师工作站、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且评估合格的企业,以及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企业,优先发放。其他企业按照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率高低(以参加工伤保险人数为基数)排序,确定培训券发放先后顺序,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5000万元总额度内确定发放企业名单及额度。
如何申请和兑付?
企业申领培训券之前,应据实制定可行的培训计划并准确核算培训成本。培训应按规范的职业(工种)项目进行,参照国家职业标准设置课程。员工参加多个职业(工种)项目培训的,企业只能按其中一项培训的成本标准申领培训券。符合条件的企业应于9月12日至9月30日期间,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领培训券(地点: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人才园一层服务大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理申请后,对企业是否符合培训券发放条件进行审核,经公示及核查完毕后,在官方网站公布培训券发放企业名单及额度。
企业应于2017年2月15日前,根据已完成培训情况,一次性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兑现培训券,该局进行审核后根据培训实施情况核定兑付金额。对单位和个人弄虚作假,骗取、套取培训券资金的,将根据有关规定追回骗取、套取的培训券资金,并录入我市征信系统,5年内不得申领培训券和其他技能培训类政府补贴。涉嫌违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